2021年望谟县县城幼儿园教师遴选公告

2021-08-03 16:06:37 来源:望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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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合理配置县域内幼儿园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县城幼儿园缺编问题,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验收。经研究,决定面向望谟县乡镇幼儿园公开遴选50名教师到县城幼儿园任教。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公告。

一、遴选原则和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定岗择优”原则。按照确定遴选计划、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计划、岗位

(一)遴选计划:幼儿教师50名。

(二)遴选岗位:蟠桃幼儿园8人,甘莱幼儿园10人,李子园幼儿园2人,第四幼儿园4人,第五幼儿园7人,第六幼儿园10人,平绕幼儿园9人。每位遴选对象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经查实,则取消该遴选对象的考试资格。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望谟县在职在编乡镇(含新屯街道)幼儿园教师。

(二)遴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德才兼备,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品行端正,熟悉和热爱所报考岗位;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年限(2018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遴选岗位职责。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不符合遴选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审核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望谟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核的遴选对象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望谟县2021年县城幼儿园教师遴选报名表》,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3)参加工作文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2018年、2019年、2020年);

(5)个人廉洁自律证明;

(6)填报《2021年望谟县公开遴选教师个人疫情防控备案表》。

2.现场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遴选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对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遴选资格的,参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面试

1.本次遴选面试采取“无生教学”课堂的方式进行。遴选工作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3.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12日。

4.领取地点:望谟县教育局政工股。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5.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00分),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字。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岗位计划数择优录取。若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加试择优录取。

(四)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www.gzwm.gov.cn/ )进行公示,请考生密切关注自行阅知,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拟调人选

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拟调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照相关程序行文调动。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定岗择优”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遴选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遴选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名时需与遴选学校签订服从岗位调剂承诺书,不签订承诺书则不予报名。

(五)凡被确定为拟调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只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到新单位,结合新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实际情况进行聘用。

(六)本次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望谟县2021年县城幼儿园教师遴选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实行。

六、本公告只适用于2021年县城幼儿园教师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

七、本《公告》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4616228(县教育局政工股)

监督电话:0859—4617539(县教育局纪检室)

附件: 

附件1:望谟县2021年县城幼儿园教师遴选报名表.docx

附件2:望谟县2021年县城幼儿园遴选教师个人疫情防疫备案表.docx

附件3:望谟县2021年县城幼儿园教师遴选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docx

望谟县2021年县城幼儿园教师遴选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为进一步合理配置县域内幼儿园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县城幼儿园缺编问题,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验收。经研究,决定面向望谟县乡镇幼儿园公开遴选50名教师到县城幼儿园任教。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公告。

一、遴选原则和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定岗择优”原则。按照确定遴选计划、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计划、岗位

(一)遴选计划:幼儿教师50名。

(二)遴选岗位:蟠桃幼儿园8人,甘莱幼儿园10人,李子园幼儿园2人,第四幼儿园4人,第五幼儿园7人,第六幼儿园10人,平绕幼儿园9人。每位遴选对象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经查实,则取消该遴选对象的考试资格。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望谟县在职在编乡镇(含新屯街道)幼儿园教师。

(二)遴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德才兼备,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品行端正,熟悉和热爱所报考岗位;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年限(2018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遴选岗位职责。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不符合遴选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审核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望谟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核的遴选对象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望谟县2021年县城幼儿园教师遴选报名表》,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3)参加工作文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2018年、2019年、2020年);

(5)个人廉洁自律证明;

(6)填报《2021年望谟县公开遴选教师个人疫情防控备案表》。

2.现场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遴选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对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遴选资格的,参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面试

1.本次遴选面试采取“无生教学”课堂的方式进行。遴选工作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3.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12日。

4.领取地点:望谟县教育局政工股。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5.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00分),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字。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岗位计划数择优录取。若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加试择优录取。

(四)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www.gzwm.gov.cn/ )进行公示,请考生密切关注自行阅知,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拟调人选

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拟调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照相关程序行文调动。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定岗择优”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遴选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遴选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名时需与遴选学校签订服从岗位调剂承诺书,不签订承诺书则不予报名。

(五)凡被确定为拟调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只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到新单位,结合新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实际情况进行聘用。

(六)本次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望谟县2021年县城幼儿园教师遴选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实行。

六、本公告只适用于2021年县城幼儿园教师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

七、本《公告》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4616228(县教育局政工股)

监督电话:0859—4617539(县教育局纪检室)

附件: 

附件1:望谟县2021年县城幼儿园教师遴选报名表.docx

附件2:望谟县2021年县城幼儿园遴选教师个人疫情防疫备案表.docx

附件3:望谟县2021年县城幼儿园教师遴选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docx

望谟县2021年县城幼儿园教师遴选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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