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 系建设的意见(试行)》(黔组发〔2022〕17号)和《遵义市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扎实做好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特制定《绥阳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3人,全部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绥阳县洋川街道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
2025年及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具体学历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 关资格条件。
6.报考年龄及学历基本要求:
(1)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2007年7月7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到45周岁
(1980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以下: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以及近5年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2.因黄赌毒,酒驾、寻衅滋事等被行政处罚的,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5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6.不符合选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9时—7月11日17时;
(二)网上初审时间:2025年7月7日9时—7月12日17时;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7月7日9时—7月13日17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7月21日9时至2025年7月25日17时;
(五)笔试时间:2025年7月26日9:00—11:00,若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五、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及问题咨询
(一)报名
1.报名及时间要求
考生需在2025年7月7日09:00—7月11日17:00期间进入“考生报名网址:http://zy.i35.cn”,按照报名操作步骤进行报名。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岗位表》,填写《报名信息表》。核对无误后按报名系统流程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名信息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报名注意事项
一是考生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报名信息表》等内容,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在报考过程中,考生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学历进行填写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视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情况随时取消资格。
二是考生如因学历、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选聘简章》资格条件,在选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备案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信息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所有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是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考生一旦报名,须遵守《选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选聘环节(报名至聘用审批备案)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长时间关机或提供的电话号码不正确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四是未按报名系统流程完成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洋川街道组织实施,初审必须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选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在资格初审环节中,因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报名参加了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的,视为考生无视《选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7月7日9:00—7月12日17时。考生请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考生报名网址:http://zy.i35.cn”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请直接向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851-26363062)。
3.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年7月11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5年7月12日17:00之后,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25年7月7日9:00—7月13日17:00期间进入“考生报名网址:http://zy.i35.cn”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成功的人员,须立即打印《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如出现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选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iyang.gov.cn)公布。岗位招考计划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
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办理退回报名费取消报名资格。
(四)问题咨询
考生若需咨询选聘政策、选聘程序可联系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28770105);考生因报名系统、表证打印等技术问题可咨询(联系电话:0851-26363062)。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已经缴费的人员,应于2025年7月21日9:00—7月25日17:00期间进入“考生报名网址:http://zy.i35.cn”链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
(二)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三)笔试时间:2025年7月26日9:00—11:00
(四)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形式:本次选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笔试成绩查询: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iyang.gov.cn)公布笔试成绩的具体查询时间和方式。
(七)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成绩查询结束后,由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iyang.gov.cn)公布。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查询工作安排,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由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由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一)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选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
(二)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资格复审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牵头,会同县人社局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的,此环节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
(三)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名单由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1.《报名信息表》一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与《报名信息表》报名同底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5年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须提供表彰文件和表彰证书。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选聘工作始终,在选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面试和成绩计算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其名单由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严格参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面试有关标准和程序执行。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由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iyang.gov.cn)上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的选聘岗位,考生面试(结构化方式)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总成绩和名次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60%+面试成绩×40%,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
九、岗位选择
报考合并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岗位选择对象,并依次选择具体岗位。
岗位选择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生放弃选择岗位的,由招聘单位直接指定聘用单位和岗位;考生选择岗位后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
十、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卫健局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级社会工作部门牵头,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从街道组织、纪检等相关部门抽调有关人员组建考察组。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经审定存在《选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由洋川街道党工委行文,洋川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新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薪酬待遇参照对应岗位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后的岗位档次待遇执行。试用期满后由洋川街道按照《关于加强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规范管理的通知》(市组通〔2023〕7号)文件有关要求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和县人社局备案。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加强纪律监督。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严禁搞人情照顾,严禁弄虚作假,坚决防止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的行为发生。对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本次选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对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选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进行通知。
(四)报名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选聘,并承诺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材料等信息予以保密。
(五)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
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绥阳县洋川街道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
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