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花溪区上半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证领取通知
2025-07-18 17:32:13 来源:花溪区人民政府
花溪区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已完成,请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通过人员详见附件),按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2025年7月21日-7月25日
9:00-12:00、13:00——17:00。
二、领取地址: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花溪区行政中心B区111室)。
三、领证需携带资料
(一)户籍在花溪区域内(含贵安新区)的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二)已办理花溪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须携带居住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三)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未审查毕业证的需携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现场确认时已审查毕业证且交复印件的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四)在校研究生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五)如需委托代领,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签订委托书(委托书需双方签字按手印)及上述相应资料;
(六)若逾期未领取,可携带上述相关资料于每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到人事科B111领取。
四、领取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其中,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自行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务必个人妥善保管,及时交到申请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咨询电话:0851—83155059(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花溪区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名单.xlsx
花溪区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已完成,请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通过人员详见附件),按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2025年7月21日-7月25日
9:00-12:00、13:00——17:00。
二、领取地址: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花溪区行政中心B区111室)。
三、领证需携带资料
(一)户籍在花溪区域内(含贵安新区)的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二)已办理花溪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须携带居住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三)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未审查毕业证的需携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现场确认时已审查毕业证且交复印件的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四)在校研究生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五)如需委托代领,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签订委托书(委托书需双方签字按手印)及上述相应资料;
(六)若逾期未领取,可携带上述相关资料于每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到人事科B111领取。
四、领取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其中,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自行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务必个人妥善保管,及时交到申请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咨询电话:0851—83155059(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花溪区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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