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盘州市教育系统公开考调教师公告
2025-08-13 17:52:14 来源:盘州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畅通优秀人才流动渠道,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盘州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盘州市教育系统公开考调教师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考调工作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选岗、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计划和职位
盘州市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考调教师计划48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和小学学段。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盘州市2025年公开考调教师职位表》。
三、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贵州省内公办学校(园)在编在岗教师(盘州市内凡进必考学校〈园〉除外)。
(二)考调条件
1.参加工作时间须满5年(含特岗服务期)及以上(即2020年9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应学科小学(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5.盘州市内(凡进必考学校〈园〉除外)获地(市)级及以上模范教师、学科带头人【黔灵名师、黔灵名校园长、省级骨干教师;地(市)级名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荣誉称号】或近三年来同级同学科教学成绩连续名列盘州市前50%的优秀教师参与考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限制性条件。
6.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等级调整。
7.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干部档案、党员档案中重要信息存疑的;
5.工勤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办理调动的。
四、报考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填写《盘州市2025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和附件3),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盘州市内的教师填写附件2《盘州市2025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内教师用表)》,直属学校须报考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非直属学校(园)需报考单位、乡镇(街道)中心校、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确保录取后顺利办理调动手续。
(三)盘州市以外的教师填写附件3《盘州市2025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外教师用表)》,须所在单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编制部门、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确保录取后顺利办理调动手续。
(四)每人限报一个学段一个学科,报名后不得更改,考试入围后进行选岗,录用后从事所报考学段学科教学。
(五)考调工作按1:2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若报名人数与拟设的考调岗位数达不到1:2的(核算到同学段同学科岗位总数),则按规定对考调岗位数相应予以减少或取消。
(六)考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入学校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到有空编的非考调学校任教,三年内不得参加盘州市教育系统内相关考调。
五、考试内容及录取方法
(一)考试内容
本次考调仅进行笔试,笔试分学科进行,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综合知识。
(二)加分项
盘州市内黔灵名师、黔灵名校(园)长加1.5分。地(市)级名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省级骨干教师,近三年来同级同学科教学成绩连续名列盘州市前50%的优秀教师加1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
(三)总成绩及录取方法
考调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划定入围最低笔试成绩分数线60分,根据报考的学科岗位,按总成绩对应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各学科总成绩末位名次入围并列者,加试一次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六、考调程序安排
(一)信息发布
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和盘州教育宣传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9日—8月20日(上午9:00—12:00,14:00—17:00)。
报名地点:盘州市教育局人事科614室。
报名时所需资料:
1.《盘州市2025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2份)。该空表可事先到盘州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或在相应网站下载打印;盘州市内教师填写《盘州市2025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内教师用表)》(见附件2);盘州市以外的教师填写《盘州市2025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外教师用表)》(见附件3)。
2.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查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免冠1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JPG,例如:520201********0012.JPG;用U盘拷贝,同时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5.涉及加分项的盘州市内黔灵名师、黔灵名校(园)长,地(市)级名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省级骨干教师,近三年来同级同学科教学成绩连续名列盘州市前50%的优秀教师,需提供相关印证资料,近三年来同级同学科教学成绩连续名列盘州市前50%的教师,由报考人员到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出具证明。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由盘州市教育局负责对本次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将取消报考人员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25年8月22日(上午9:00—12:00,14:00—17:00)。
领取地点:盘州市教育局人事科614室。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及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和准考证。
(六)笔试成绩及总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笔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和盘州教育宣传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考察政审
1.考察以考调岗位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2.若盘州市外考察对象不能提供本人档案(包括提供档案资料不全)、不能提供相关调动手续、考察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资格(包括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取消录取资格,按程序依次递补。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报考、调动资格条件等情况,同时,审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真实,进入单位手续是否齐备,重点审查考调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廉洁自律情况等。
(八)选岗
选岗时间:待定。
选岗地点:盘州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选岗注意事项:选岗在小学同学科内进行,岗位一经选择不能更改。若出现分数并列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在规定选岗时间内,未到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选岗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委托他人代为选岗。如有放弃选岗和取消录取资格的,按考调成绩得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经选岗,必须按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并到报考学校任教,不允许选岗或到岗后又放弃调动资格的情况出现,否则三年内不得参加盘州市教育系统内相关考调。
(九)公示
本次公开考调笔试成绩、总成绩、选岗及拟调动人员情况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和盘州教育宣传微信公众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调动手续办理
根据考察、公示情况和职位要求,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由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盘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盘州市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后,3年内不能进行调动(组织部门任用调动除外)。对反映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教师调动后须按规定自愿接受调入单位岗位等级的管理,享受相应岗位工资待遇(含高职低聘),调入新单位后,必须服从新单位岗位竞聘有关安排,结合调入单位岗位竞聘方案及实际竞聘上岗,调动当年及今后均按新单位职称评审条件申报相应职称。经批准办理调动手续的教师,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必须写出放弃原岗位及职称相关《承诺书》,否则不予以办理调动手续。
七、考调要求
1.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始终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杜绝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发生。对在考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不按规定和程序开展考调工作的,将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市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咨询电话:0858-3378023(盘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8-3633046(盘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八、其他
本公开考调方案具体解释工作由公开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承担。
附件1:盘州市2025年公开考调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盘州市2025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内教师用表).xls
附件3:盘州市2025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外教师用表).xls
为进一步畅通优秀人才流动渠道,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盘州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盘州市教育系统公开考调教师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考调工作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选岗、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计划和职位
盘州市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考调教师计划48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和小学学段。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盘州市2025年公开考调教师职位表》。
三、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贵州省内公办学校(园)在编在岗教师(盘州市内凡进必考学校〈园〉除外)。
(二)考调条件
1.参加工作时间须满5年(含特岗服务期)及以上(即2020年9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应学科小学(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5.盘州市内(凡进必考学校〈园〉除外)获地(市)级及以上模范教师、学科带头人【黔灵名师、黔灵名校园长、省级骨干教师;地(市)级名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荣誉称号】或近三年来同级同学科教学成绩连续名列盘州市前50%的优秀教师参与考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限制性条件。
6.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等级调整。
7.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干部档案、党员档案中重要信息存疑的;
5.工勤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办理调动的。
四、报考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填写《盘州市2025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和附件3),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盘州市内的教师填写附件2《盘州市2025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内教师用表)》,直属学校须报考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非直属学校(园)需报考单位、乡镇(街道)中心校、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确保录取后顺利办理调动手续。
(三)盘州市以外的教师填写附件3《盘州市2025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外教师用表)》,须所在单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编制部门、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确保录取后顺利办理调动手续。
(四)每人限报一个学段一个学科,报名后不得更改,考试入围后进行选岗,录用后从事所报考学段学科教学。
(五)考调工作按1:2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若报名人数与拟设的考调岗位数达不到1:2的(核算到同学段同学科岗位总数),则按规定对考调岗位数相应予以减少或取消。
(六)考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入学校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到有空编的非考调学校任教,三年内不得参加盘州市教育系统内相关考调。
五、考试内容及录取方法
(一)考试内容
本次考调仅进行笔试,笔试分学科进行,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综合知识。
(二)加分项
盘州市内黔灵名师、黔灵名校(园)长加1.5分。地(市)级名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省级骨干教师,近三年来同级同学科教学成绩连续名列盘州市前50%的优秀教师加1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
(三)总成绩及录取方法
考调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划定入围最低笔试成绩分数线60分,根据报考的学科岗位,按总成绩对应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各学科总成绩末位名次入围并列者,加试一次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六、考调程序安排
(一)信息发布
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和盘州教育宣传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9日—8月20日(上午9:00—12:00,14:00—17:00)。
报名地点:盘州市教育局人事科614室。
报名时所需资料:
1.《盘州市2025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2份)。该空表可事先到盘州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或在相应网站下载打印;盘州市内教师填写《盘州市2025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内教师用表)》(见附件2);盘州市以外的教师填写《盘州市2025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外教师用表)》(见附件3)。
2.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查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免冠1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JPG,例如:520201********0012.JPG;用U盘拷贝,同时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5.涉及加分项的盘州市内黔灵名师、黔灵名校(园)长,地(市)级名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省级骨干教师,近三年来同级同学科教学成绩连续名列盘州市前50%的优秀教师,需提供相关印证资料,近三年来同级同学科教学成绩连续名列盘州市前50%的教师,由报考人员到盘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出具证明。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由盘州市教育局负责对本次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将取消报考人员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25年8月22日(上午9:00—12:00,14:00—17:00)。
领取地点:盘州市教育局人事科614室。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及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和准考证。
(六)笔试成绩及总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笔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和盘州教育宣传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考察政审
1.考察以考调岗位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2.若盘州市外考察对象不能提供本人档案(包括提供档案资料不全)、不能提供相关调动手续、考察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资格(包括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取消录取资格,按程序依次递补。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报考、调动资格条件等情况,同时,审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真实,进入单位手续是否齐备,重点审查考调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廉洁自律情况等。
(八)选岗
选岗时间:待定。
选岗地点:盘州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选岗注意事项:选岗在小学同学科内进行,岗位一经选择不能更改。若出现分数并列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在规定选岗时间内,未到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选岗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委托他人代为选岗。如有放弃选岗和取消录取资格的,按考调成绩得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经选岗,必须按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并到报考学校任教,不允许选岗或到岗后又放弃调动资格的情况出现,否则三年内不得参加盘州市教育系统内相关考调。
(九)公示
本次公开考调笔试成绩、总成绩、选岗及拟调动人员情况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和盘州教育宣传微信公众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调动手续办理
根据考察、公示情况和职位要求,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由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盘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盘州市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后,3年内不能进行调动(组织部门任用调动除外)。对反映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教师调动后须按规定自愿接受调入单位岗位等级的管理,享受相应岗位工资待遇(含高职低聘),调入新单位后,必须服从新单位岗位竞聘有关安排,结合调入单位岗位竞聘方案及实际竞聘上岗,调动当年及今后均按新单位职称评审条件申报相应职称。经批准办理调动手续的教师,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必须写出放弃原岗位及职称相关《承诺书》,否则不予以办理调动手续。
七、考调要求
1.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始终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杜绝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发生。对在考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不按规定和程序开展考调工作的,将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市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咨询电话:0858-3378023(盘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8-3633046(盘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八、其他
本公开考调方案具体解释工作由公开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承担。
附件1:盘州市2025年公开考调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盘州市2025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内教师用表).xls
附件3:盘州市2025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盘州市外教师用表).xls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搜集及网友投稿,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布,仅用于学习交流使用,非盈利目的,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站管理员进行删除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