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平塘县面向社会招聘银龄讲学教师简章

2025-10-16 09:17:34 来源:平塘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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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根据《黔南州教育局 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平塘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银龄教师招募工作。为确保招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募计划和岗位

计划招募3名退休教师(其中:小学2名、初中1名),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讲学。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2.年龄一般在65岁(含65岁)以下。

3.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4.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6.下列情况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招募:

(1)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

(2)经平塘县教育局研究确定不能参加招募的其它情况。

三、讲学教师岗位职责

银龄讲学计划教师将分配到平塘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驻点讲学,根据讲学教师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举办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学校讲学服务时间原则上为1学年,如需在下一学年连续讲学的,讲学教师应在协议期满前提前2个月向平塘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平塘县教育局研究后决定是否继续开展讲学服务。

四、待遇保障

(一)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年人均2万元。

(二)学校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核、公示公布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

地点:平塘县教育局政工科(1)室。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证书或相关任职证明。

(3)近6个月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最迟在签订协议前提供)。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5)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黔南州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报名人员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而影响招募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10月20日。

2.报名结束后,平塘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照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对岗位不存在报名竞争的,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直接确定为银龄讲学拟招募人员;对岗位有多人报名情况,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进行遴选。凡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整个招募过程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3.资格审核贯穿整个公开招募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募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招募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募《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招募资格。

(三)公示公布

1.公示时间、地点:2025年10月21日前在教育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2.平塘县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将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平塘县教育局与拟聘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到学校上岗讲学,履行岗位职责,协议一年一签。签订服务协议前,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近六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服务期间,平塘县教育局对银龄讲学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六、本《简章》由平塘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平塘县教育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7225980(平塘县教育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0854-7223090(平塘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黔南州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doc

                                       平塘县教育局

                                      2025年10月15日

为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根据《黔南州教育局 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平塘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银龄教师招募工作。为确保招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募计划和岗位

计划招募3名退休教师(其中:小学2名、初中1名),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讲学。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2.年龄一般在65岁(含65岁)以下。

3.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4.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6.下列情况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招募:

(1)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

(2)经平塘县教育局研究确定不能参加招募的其它情况。

三、讲学教师岗位职责

银龄讲学计划教师将分配到平塘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驻点讲学,根据讲学教师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举办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学校讲学服务时间原则上为1学年,如需在下一学年连续讲学的,讲学教师应在协议期满前提前2个月向平塘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平塘县教育局研究后决定是否继续开展讲学服务。

四、待遇保障

(一)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年人均2万元。

(二)学校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核、公示公布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

地点:平塘县教育局政工科(1)室。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证书或相关任职证明。

(3)近6个月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最迟在签订协议前提供)。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5)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黔南州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报名人员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而影响招募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10月20日。

2.报名结束后,平塘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照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对岗位不存在报名竞争的,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直接确定为银龄讲学拟招募人员;对岗位有多人报名情况,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进行遴选。凡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整个招募过程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3.资格审核贯穿整个公开招募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募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招募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募《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招募资格。

(三)公示公布

1.公示时间、地点:2025年10月21日前在教育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2.平塘县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将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平塘县教育局与拟聘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到学校上岗讲学,履行岗位职责,协议一年一签。签订服务协议前,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近六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服务期间,平塘县教育局对银龄讲学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六、本《简章》由平塘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平塘县教育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7225980(平塘县教育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0854-7223090(平塘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黔南州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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