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修文县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2025-10-22 10:25:24 来源:修文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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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修文县乡镇(街道)辖区社区工作力量,决定公开选聘修文县2025年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修文县实际,特制定《修文县2025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选聘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选聘工作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选聘简章、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及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选聘社区工作者16人。选聘岗位详见附件《修文县2025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5.报考年龄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军人(持退出现役证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以及近5年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25年11月1日仍在岗的已纳入修文县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的工作人员。

4.截止2025年11月1日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证书。

5.截止2025年11月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8.曾被开除公职,在机关(含参照gwy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9.在各级gwy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不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3.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5年10月25日09:00至11月1日16:00期间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gzkw.pzhl.net)”,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的报名程序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修文县2025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和个人主要简历,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0月25日09:00至11月2日16: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选聘简章》和选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时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年11月1日16: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2025年11月1日16:00至2025年11月2日16: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县选聘工作办公室书面申请,经县选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10月25日9:00至11月3日16:00期间在“网上报名系统(http://gzkw.pzhl.net/)”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2份《报名登记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选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选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选聘岗位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书面申请,经县选聘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选聘岗位计划数减少的不进行改报。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审核通过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4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zkw.pzhl.net/)”,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政审等选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本次选聘所有通知请考生自行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uwen.gov.cn/)查阅,不再电话通知)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分值150分)。

笔试时间为2025年11月15日上午9:00—11:30,考试时限为150分钟。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uwen.gov.cn/)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uwen.gov.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根据《选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联系通知,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资料,超过24小时未联系到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资料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选聘计划数(例:某岗位选聘计划数为2人,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人或5人,则该岗位选聘计划数减少为1人,以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3.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

(6)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其中,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5年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根据复审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选聘工作办公室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统筹组织进行。

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选聘计划取消或减少的岗位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uwen.gov.cn)公布。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名单公布前,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岗位,在本岗位达到面试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uwen.gov.cn)公布。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1.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 +面试成绩×40%

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2.其他事项

(1)若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到选聘比例的,不再减少选聘岗位计划数。

九、体检

参加各岗位选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工作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选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gwy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选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取消选聘资格;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十、考察及政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牵头,各选聘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由熟悉组织、纪检的人员组建考察组。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经审定存在《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递补

在体检、考察及政审程序中,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在本岗位达到面试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十二、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考察及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uwen.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本岗位达到面试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后履行体检、考察及政审等程序后公示。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及薪酬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各选聘乡镇(街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薪酬待遇按修文县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1.纪律监督。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选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uwen.gov.cn/)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3.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4.在选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5.本《选聘简章》解释权属县选聘工作办公室,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

0851-82329814、0851-82331678(修文县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工作办公室)

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

400-811-9816或18786601400

监督电话:

0851-82326910(修文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修文县2025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xls

修文县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

为加强修文县乡镇(街道)辖区社区工作力量,决定公开选聘修文县2025年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修文县实际,特制定《修文县2025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选聘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选聘工作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选聘简章、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及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选聘社区工作者16人。选聘岗位详见附件《修文县2025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5.报考年龄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军人(持退出现役证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以及近5年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25年11月1日仍在岗的已纳入修文县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的工作人员。

4.截止2025年11月1日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证书。

5.截止2025年11月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8.曾被开除公职,在机关(含参照gwy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9.在各级gwy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不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3.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5年10月25日09:00至11月1日16:00期间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gzkw.pzhl.net)”,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的报名程序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修文县2025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和个人主要简历,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0月25日09:00至11月2日16: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选聘简章》和选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时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年11月1日16: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2025年11月1日16:00至2025年11月2日16: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县选聘工作办公室书面申请,经县选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10月25日9:00至11月3日16:00期间在“网上报名系统(http://gzkw.pzhl.net/)”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2份《报名登记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选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选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选聘岗位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书面申请,经县选聘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选聘岗位计划数减少的不进行改报。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审核通过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4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zkw.pzhl.net/)”,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政审等选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本次选聘所有通知请考生自行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uwen.gov.cn/)查阅,不再电话通知)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分值150分)。

笔试时间为2025年11月15日上午9:00—11:30,考试时限为150分钟。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uwen.gov.cn/)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uwen.gov.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根据《选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联系通知,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资料,超过24小时未联系到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资料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选聘计划数(例:某岗位选聘计划数为2人,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人或5人,则该岗位选聘计划数减少为1人,以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3.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

(6)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其中,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5年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根据复审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选聘工作办公室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统筹组织进行。

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选聘计划取消或减少的岗位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uwen.gov.cn)公布。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名单公布前,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岗位,在本岗位达到面试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uwen.gov.cn)公布。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1.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 +面试成绩×40%

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2.其他事项

(1)若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到选聘比例的,不再减少选聘岗位计划数。

九、体检

参加各岗位选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工作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选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gwy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选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取消选聘资格;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十、考察及政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牵头,各选聘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由熟悉组织、纪检的人员组建考察组。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经审定存在《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递补

在体检、考察及政审程序中,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在本岗位达到面试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十二、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考察及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uwen.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本岗位达到面试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后履行体检、考察及政审等程序后公示。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及薪酬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各选聘乡镇(街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薪酬待遇按修文县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1.纪律监督。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选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uwen.gov.cn/)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3.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4.在选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5.本《选聘简章》解释权属县选聘工作办公室,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选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

0851-82329814、0851-82331678(修文县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工作办公室)

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

400-811-9816或18786601400

监督电话:

0851-82326910(修文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修文县2025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xls

修文县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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