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从江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6-03-11 15:59:54 来源: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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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从江县公安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40名,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8年3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8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6届高校毕业生;

8.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报考者通过该公众号查询本次招聘的职位、招考人数、报考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定于2026年3月17日9:00至2026年3月20日17:30。

上午 9:0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从江县丙妹镇建安路500号(即从江县公安局原丙妹派出所一楼)

3.报名材料:

(1)报名时报考者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从江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学历、年龄放宽条件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职位为退役军人的,须提供退役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现户籍非黔东南户籍的,考生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可以证明考生系黔东南户籍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9:00至2026年3月20日17:30。由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以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微信公众号“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上进行公布。

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者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者本人提出改报符合其他职位条件的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改报。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17:00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请各位报考者随时关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由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能力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及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采取闭卷统一考试,卷面成绩满分150分,折算为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具体考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以内在微信公众号“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查询的具体事宜。

四、体能测评

根据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职位体能测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采取合格制,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对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结束后,合格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上公布。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详见在微信公众号“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上发布的体能测评公告。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者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认同等方面内容。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详见“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的面试公告。

六、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都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通过“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查询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等相关信息。

七、体检及政治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gwy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gwy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报考者出现体检项目不合格,可以申请复检一次,最终以体检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为准。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要求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微信公众号“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上发布的体检公告。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微信公众号“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参加岗前培训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人员递补与补充聘用

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将根据单位实际空额情况适时组织递补和补充聘用工作。

1.递补。对因报考者放弃聘用、聘用后离职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在下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发布前,可按照考生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递补,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补充聘用。补充聘用主要包括发布补充招聘公告、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不再组织笔试。补充聘用人员范围为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笔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但因招聘职位计划限制未被聘用的报考者。

十、薪酬待遇

薪酬按照从江县现有辅警相关标准执行,按规定统一购买由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和意外伤害险。薪酬标准根据从江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十一、报考咨询

报名及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855—6412458 从江县公安局办公室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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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从江县公安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40名,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8年3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8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6届高校毕业生;

8.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报考者通过该公众号查询本次招聘的职位、招考人数、报考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定于2026年3月17日9:00至2026年3月20日17:30。

上午 9:0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从江县丙妹镇建安路500号(即从江县公安局原丙妹派出所一楼)

3.报名材料:

(1)报名时报考者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从江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学历、年龄放宽条件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职位为退役军人的,须提供退役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现户籍非黔东南户籍的,考生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可以证明考生系黔东南户籍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9:00至2026年3月20日17:30。由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以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微信公众号“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上进行公布。

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者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者本人提出改报符合其他职位条件的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改报。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17:00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请各位报考者随时关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由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能力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及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采取闭卷统一考试,卷面成绩满分150分,折算为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具体考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以内在微信公众号“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查询的具体事宜。

四、体能测评

根据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职位体能测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采取合格制,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对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结束后,合格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上公布。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详见在微信公众号“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上发布的体能测评公告。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者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认同等方面内容。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详见“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的面试公告。

六、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都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通过“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查询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等相关信息。

七、体检及政治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gwy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gwy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报考者出现体检项目不合格,可以申请复检一次,最终以体检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为准。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要求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微信公众号“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上发布的体检公告。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微信公众号“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参加岗前培训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人员递补与补充聘用

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将根据单位实际空额情况适时组织递补和补充聘用工作。

1.递补。对因报考者放弃聘用、聘用后离职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在下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发布前,可按照考生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递补,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补充聘用。补充聘用主要包括发布补充招聘公告、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不再组织笔试。补充聘用人员范围为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笔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但因招聘职位计划限制未被聘用的报考者。

十、薪酬待遇

薪酬按照从江县现有辅警相关标准执行,按规定统一购买由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和意外伤害险。薪酬标准根据从江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十一、报考咨询

报名及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855—6412458 从江县公安局办公室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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