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贵州省省直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四级联考招录人民警察考察公告(第1批)
2026-06-05 09:32:27 来源:贵州省戒毒管理局
根据《贵州省2026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gwy公告》相关要求,拟对报考贵州省省直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13名考察对象(第1批)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有关事宜
1.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gwy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以及《贵州省gwy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3.考察对象须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存在电话号码变更等情况的须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
4.贵州省省直司法行政戒毒系统2026年度招录人民警察后续批次考察公告和拟录用人员公示将在“贵州省戒毒管理局”门户网站、“贵州省戒毒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读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纪律监督
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51-85832023
监督电话:0851-85821206
贵州省戒毒管理局
2026年6月4日
贵州省省直司法行政戒毒系统2026年度四级联考考察对象名单(第1批).pdf
根据《贵州省2026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gwy公告》相关要求,拟对报考贵州省省直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13名考察对象(第1批)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有关事宜
1.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gwy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以及《贵州省gwy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3.考察对象须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存在电话号码变更等情况的须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
4.贵州省省直司法行政戒毒系统2026年度招录人民警察后续批次考察公告和拟录用人员公示将在“贵州省戒毒管理局”门户网站、“贵州省戒毒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读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纪律监督
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51-85832023
监督电话:0851-85821206
贵州省戒毒管理局
2026年6月4日
贵州省省直司法行政戒毒系统2026年度四级联考考察对象名单(第1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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