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修文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6-07-15 11:36:07 来源:修文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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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国有企业人才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满足企业用人需求,决定开展修文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修文县2026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41人。

具体招聘情况详见《修文县2026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职位需要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专业参考目录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业目录。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职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职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该二级学科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且专业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栏”应如实填写,并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资格复审环节由报考人员本人如实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招聘企业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专家结合职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招聘企业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复审,若专家论证结果为达不到本条款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7月24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职位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1982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职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80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7月24日。

5.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职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职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2026年7月24日仍未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的。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gwy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招聘企业领导干部近亲属报考相关企业职位,未如实申报或未按要求征求意见、报备并获得同意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9.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报考人员于2026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17:00期间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s://qyqh.pzhl.net/index.php),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的报名程序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于30KB且小于300KB)。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修文县2026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如需填写《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的,请电话联系报考企业,按企业要求同步报送。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结束后,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00至7月25日17: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s://qyqh.pzhl.net/index.php)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各招聘企业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按需提交)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经招聘企业党委研究同意后给予退费处理。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6年7月24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6年7月24日17:00至7月2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企业申请,经招聘企业党委研究后给予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7月20日9:00至7月27日17:00期间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s://qyqh.pzhl.net/index.php),通过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聘企业党委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9: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本次招聘对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确有困难的应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点击“申请退费”按钮并按要求上传免收考试费资料。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当地乡村振兴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家庭确有困难的应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

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情况,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8月4日9:00至8月7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qyqh.pzhl.net/index.php),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时间:2026年8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50分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招聘企业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高于3:1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并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在报考该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招聘企业联系通知,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资料,超过24小时未联系到或未按企业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资料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2:1的,减少该职位招聘计划数(例:某职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3或2,则该职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只有1人通过资格复审的职位,报考该职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招聘企业党委研究确定;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企业提交相关证书(毕业证书、专业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填写《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的考生,需要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

以下人员还须提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

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报考职位要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企业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结构化小组、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它事项

1.如果某职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3.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职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意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4.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职位计划数。

九、体检

参加各职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由各招聘企业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本年度gwy体检标准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企业党委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企业党委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做乙肝项目检测的,由招聘企业党委研究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表现、专业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行、廉洁自律及学习或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企业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至少由2人组成,考察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考察不合格。

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企业党委研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体检(考察)中,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职位,在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且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经招聘企业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能胜任职位职责,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薪酬待遇

各招聘职位薪酬待遇按照《修文县县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相关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必须实事求是,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15285952855、18308511817。

政策咨询电话:0851-82320258  修文县工业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0851-82373789  修文县城市运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0851-82321229  修文县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0851-82332091  修文县利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851-82326910   修文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指定网站网址: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uwen.gov.cn/)。

(三)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因企业改革等原因导致招聘企业调整、拆并的,聘用人员应服从调整安排。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各招聘企业党委。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各招聘企业党委研究确定。

附件1:修文县2026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职位表.xlsx

附件2:修文县2026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xlsx

附件3: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修文县工业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修文县城市运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修文县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修文县利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5日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国有企业人才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满足企业用人需求,决定开展修文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修文县2026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41人。

具体招聘情况详见《修文县2026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职位需要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专业参考目录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业目录。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职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职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该二级学科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且专业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栏”应如实填写,并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资格复审环节由报考人员本人如实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招聘企业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专家结合职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招聘企业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复审,若专家论证结果为达不到本条款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7月24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职位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1982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职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80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7月24日。

5.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职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职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2026年7月24日仍未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的。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gwy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招聘企业领导干部近亲属报考相关企业职位,未如实申报或未按要求征求意见、报备并获得同意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9.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报考人员于2026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17:00期间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s://qyqh.pzhl.net/index.php),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的报名程序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于30KB且小于300KB)。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修文县2026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如需填写《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的,请电话联系报考企业,按企业要求同步报送。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结束后,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00至7月25日17: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s://qyqh.pzhl.net/index.php)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各招聘企业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按需提交)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经招聘企业党委研究同意后给予退费处理。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6年7月24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6年7月24日17:00至7月2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企业申请,经招聘企业党委研究后给予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7月20日9:00至7月27日17:00期间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s://qyqh.pzhl.net/index.php),通过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聘企业党委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9: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本次招聘对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确有困难的应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点击“申请退费”按钮并按要求上传免收考试费资料。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当地乡村振兴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家庭确有困难的应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

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情况,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8月4日9:00至8月7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qyqh.pzhl.net/index.php),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时间:2026年8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50分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招聘企业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高于3:1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并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在报考该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招聘企业联系通知,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资料,超过24小时未联系到或未按企业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资料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2:1的,减少该职位招聘计划数(例:某职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3或2,则该职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只有1人通过资格复审的职位,报考该职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招聘企业党委研究确定;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企业提交相关证书(毕业证书、专业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填写《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的考生,需要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

以下人员还须提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

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报考职位要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企业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结构化小组、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它事项

1.如果某职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3.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职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意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4.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职位计划数。

九、体检

参加各职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由各招聘企业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本年度gwy体检标准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企业党委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企业党委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做乙肝项目检测的,由招聘企业党委研究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表现、专业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行、廉洁自律及学习或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企业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至少由2人组成,考察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考察不合格。

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企业党委研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体检(考察)中,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职位,在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且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经招聘企业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能胜任职位职责,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薪酬待遇

各招聘职位薪酬待遇按照《修文县县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相关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必须实事求是,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15285952855、18308511817。

政策咨询电话:0851-82320258  修文县工业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0851-82373789  修文县城市运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0851-82321229  修文县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0851-82332091  修文县利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851-82326910   修文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指定网站网址: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uwen.gov.cn/)。

(三)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因企业改革等原因导致招聘企业调整、拆并的,聘用人员应服从调整安排。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各招聘企业党委。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各招聘企业党委研究确定。

附件1:修文县2026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职位表.xlsx

附件2:修文县2026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xlsx

附件3: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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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修文县利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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