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贵州教师笔试备考技巧:教育学(七)

2026-04-29 17:11:55 来源:旺黔诚·大树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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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特点

1. 学生是教育的对象。(1)从教师方面看,学生是教师教育实践活动的作用对象,是被教育者、被组织者和被领导者。(2)从学生自身特点看,学生具有可塑性、依赖性和向师性。

2. 学生是自我教育和发展的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主要表现在:自觉性;独立性和创造性。

3. 学生是发展中的人。

学生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受教育权

(1)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指年满 6 周岁的儿童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并受满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学校和教师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2)学习权。指学生有权在义务教育年限内在校学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侵犯或剥夺学生参加学习活动。

(3)公正评价权。指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享有教师、学校对自己的学业成绩、道德品质等进行公正评价,并客观真实地记录在学生成绩档案中,在毕业时获得相应的学业成绩证书和毕业证书的权利。

2.人身权

(1)身心健康权

(2)人身自由权

(3)人格尊严权

(4)隐私权

3.财产权

(1)财产所有权

(2)继承权

(3)受赠权

(4)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二)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学生的特点

1. 学生是教育的对象。(1)从教师方面看,学生是教师教育实践活动的作用对象,是被教育者、被组织者和被领导者。(2)从学生自身特点看,学生具有可塑性、依赖性和向师性。

2. 学生是自我教育和发展的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主要表现在:自觉性;独立性和创造性。

3. 学生是发展中的人。

学生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受教育权

(1)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指年满 6 周岁的儿童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并受满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学校和教师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2)学习权。指学生有权在义务教育年限内在校学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侵犯或剥夺学生参加学习活动。

(3)公正评价权。指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享有教师、学校对自己的学业成绩、道德品质等进行公正评价,并客观真实地记录在学生成绩档案中,在毕业时获得相应的学业成绩证书和毕业证书的权利。

2.人身权

(1)身心健康权

(2)人身自由权

(3)人格尊严权

(4)隐私权

3.财产权

(1)财产所有权

(2)继承权

(3)受赠权

(4)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二)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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