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5-07-04 14:26:12 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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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毕节市委社会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推动全市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调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毕组通5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毕节市公开考调5名工作人员到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三公开”制度。按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调动审批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毕节市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或毕节市各级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勤劳务实,群众公认。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考调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主要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和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6.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 年。

7.乡镇党政正职符合条件报考的,须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8.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9.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需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书面承诺书。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聘(录)用人员,在聘(录)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不满3年的。

8.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优惠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与市委社会工作部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均截至2025年7月30日。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考调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7月4日起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报考者下载相应附件并按要求填写。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须在2025年7月10日9:00至7月16日17:00期间进入“毕节市就业技能网络培育平台”(网址:https://rsj.bijie.gov.cn),选择“考试服务”栏目,仔细阅读《考调公告》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点击“确认报名”按钮,提交报名信息。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见附件3),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按要求填写《岗位工资待遇承诺书》(见附件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还需按要求填写《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承诺书》(见附件5)。以上附件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制成图片上传到报名系统(图片要求为jpg格式、30kb—500kb,图片要清晰准确),在“上传材料”信息填报栏目,点击“点击上传”按钮,点击“选择文件”按钮,选择上传材料,点击“确定”按钮提交材料(上传多个文件请重复以上操作),报名信息填报完整后,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等待审核。原件须本人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

3.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所填信息、上传图片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确认报名”按钮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

5.本次考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9:00至7月16日17:00。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工作人员在网上进行,按照《考调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2025年7月15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虚假报考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该岗位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5.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5年7月23日9:00至7月25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报考人员,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资格复审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环节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复审材料如下:

1.《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双面打印,考生签名处为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原件,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其中,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

5.《岗位工资待遇承诺书》原件;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需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承诺书》原件;

7.《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

8.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经复审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复审不符合考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资格复审相关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且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等情况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面试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及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拟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四舍五入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认真查阅考调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建议。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考调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调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拟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二)审批、调动。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及有关事项

(一)纪律监督。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考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857-8261610

监督电话:0857-8339320

(二)本考调公告解释权属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研究决定。

附件:1.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doc

      4.岗位工资待遇承诺书.doc

      5.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承诺书.doc

      6.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7月4日

为加强毕节市委社会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推动全市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调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毕组通5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毕节市公开考调5名工作人员到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三公开”制度。按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调动审批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毕节市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或毕节市各级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勤劳务实,群众公认。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考调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主要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和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6.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 年。

7.乡镇党政正职符合条件报考的,须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8.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9.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需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书面承诺书。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聘(录)用人员,在聘(录)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不满3年的。

8.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优惠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与市委社会工作部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均截至2025年7月30日。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考调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7月4日起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报考者下载相应附件并按要求填写。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须在2025年7月10日9:00至7月16日17:00期间进入“毕节市就业技能网络培育平台”(网址:https://rsj.bijie.gov.cn),选择“考试服务”栏目,仔细阅读《考调公告》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点击“确认报名”按钮,提交报名信息。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见附件3),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按要求填写《岗位工资待遇承诺书》(见附件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还需按要求填写《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承诺书》(见附件5)。以上附件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制成图片上传到报名系统(图片要求为jpg格式、30kb—500kb,图片要清晰准确),在“上传材料”信息填报栏目,点击“点击上传”按钮,点击“选择文件”按钮,选择上传材料,点击“确定”按钮提交材料(上传多个文件请重复以上操作),报名信息填报完整后,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等待审核。原件须本人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

3.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所填信息、上传图片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确认报名”按钮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

5.本次考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9:00至7月16日17:00。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工作人员在网上进行,按照《考调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2025年7月15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虚假报考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该岗位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5.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5年7月23日9:00至7月25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报考人员,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资格复审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环节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复审材料如下:

1.《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双面打印,考生签名处为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原件,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其中,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

5.《岗位工资待遇承诺书》原件;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需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承诺书》原件;

7.《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

8.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经复审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复审不符合考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资格复审相关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且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等情况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面试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及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拟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四舍五入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认真查阅考调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建议。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考调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调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拟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二)审批、调动。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及有关事项

(一)纪律监督。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考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857-8261610

监督电话:0857-8339320

(二)本考调公告解释权属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研究决定。

附件:1.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doc

      4.岗位工资待遇承诺书.doc

      5.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承诺书.doc

      6.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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