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以及2026年上半年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开展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026年上半年泸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26年3月17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把握详见附件2《报考指南》。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17日(不含)—2008年3月17日期间出生],对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1982年3月17日(不含)—2008年3月17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可在前述规定的年限内放宽2周岁,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gwy(含参照《gwy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155名。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应聘人员对《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或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明确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报考指南》。
三、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scpta.com.cn/),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10:00至3月24日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岗位选择。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岗位一览表、报考指南等,了解报考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件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6年上半年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温馨提示:为方便外地考生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设置了“重庆市中心城区”考点供考生选择。凡招聘岗位仅需考生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科目笔试的,报名时可选择在“重庆市中心城区”考区参考。需参加《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或专业科目笔试的考生只能在四川省参考,不能在重庆市中心城区参考。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3月17日10:00至3月25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上的电话进行咨询)。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3月26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参照附件《报考指南》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三)岗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拟招聘名额之比达到本公告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6年3月31日18:00前在报名网站公告。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四)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4月21日至4月24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单个招聘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一般事业单位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卷面满分100分。
各招聘岗位的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1)一般事业单位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综合能力测试》×50%)+政策性加分。
(2)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政策性加分。
2.考试大纲
(1)公共科目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的考试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
(2)《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的考试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3)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scpta.com.cn/)“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具体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6年4月26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6年5月25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scpta.com.cn/)公布。对公共科目笔试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泸州市事业单位公招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分数>0)的平均分×80%。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泸州市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2026年5月25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scpta.com.cn/)适时公布。
6.政策性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5月11日09:00至5月14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申请加分材料交至所报考岗位的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以便审查。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市属岗位: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906室,电话:0830-2739869。
(2)江阳区岗位: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三段297号泸州市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10层1015室,电话:0830-3123622。
(3)龙马潭区岗位: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1栋6-11室,电话:0830-2522293。
(4)纳溪区岗位: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区人社局306办公室,电话:0830-4294906。
(5)泸县岗位: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地址: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祥和路125号211室,电话:0830-8192892。
(6)合江县岗位:合江县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合江县荔城大道198号政务中心11楼1106室,电话:0830-5981042。
(7)叙永县岗位: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地址: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4楼;电话:0830-6223978。
(8)古蔺县岗位: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迎宾大道865号2栋古蔺县人社局5楼,电话:0830-7211225。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详见附件《报考指南》。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26年5月18日至5月20日,所报考岗位的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n)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官网对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
7.公布笔试总成绩排名
2026年6月2日前,所报考岗位的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n)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官网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及排名。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笔试有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有缺考、零分科目,以及笔试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以及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026年6月2日前,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所报考岗位的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n)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应聘人员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手续见附件《报考指南》,所需材料请务必提供准确、齐备。凡是在资格复审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未在公告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首轮面试资格复审后3日内,由所报考岗位的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n)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公告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以及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体检环节,不得确定为聘用人员。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所报考岗位的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n)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含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但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在面试成绩栏注明“缺考”)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总成绩仍然并列的,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按《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通知。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gwy局《关于修订<gwy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gwy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gwy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对残疾类别相应体检项目或标准适当放宽,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对于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本次体检时,还须对相应残疾类别及等级进行复核,复核结果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持证标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gwy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所报考岗位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n)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于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招聘单位的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n)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本公告有关政策咨询电话:0830-2739869,0830-3101371。各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626583、028-60662620(省人事考试中心)。
3.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830-2739862(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28-86623723(省人事考试中心)。
4.纪律监督电话:0830-3190505。
附件:
1.泸州市部分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报考指南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