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池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公告

2026-03-18 14:12:47 来源:河池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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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树牢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拓宽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来源渠道,充分调动干部在乡村振兴一线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决定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以下简称“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

(一)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指乡镇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包括管理岗人员、专业技术岗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包括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包括街道事业编制人员。

(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指在任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换届选举的农村社区,不包括城市社区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换届选举的农村社区。

(三)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指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调生。确无符合条件人选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以往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中选拔。

(四)第一书记:指“十三五”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的党组织第一书记,包括现任的和曾任的。

(五)驻村工作队员:指“十三五”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的驻村工作队员,包括现任的和曾任的,以及此前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队员。

二、选拔计划

全市138个乡镇计划选拔154人安排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其中乡镇事业编制人员56人,优秀村党组织书记25人,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13人,第一书记37人,驻村工作队员23人(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选拔“五方面人员”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

2.人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gwy法》第十三条,《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十五、二十六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等规定的基本条件。

3.一般应当是中共党员。

4.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二)资格要求

1.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人选:应当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不含借调到县级以上单位工作、跟班学习时间),大专以上学历,近3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不超过48周岁(截止时间,进党委班子计算到2026年5月,进政府班子计算到2026年7月,下同),优先从符合条件的乡镇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

2.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应当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5年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按照换届时全国层面法定退休年龄延迟节奏,任职后原则上能够干满一届。

3.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人选:应当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其中,自治区直属机关选调生,应当到基层锻炼满2年,且在村任职至少满1年;市直机关、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选调生应当到村任职满2年;2018年前招录的选调生,应当在村任职至少满1年。上述人员,在村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应在称职以上且任职期满考核合格。

4.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人选:应当在村任满1个任期,并且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驻村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且驻村期满考核合格。

本次选拔涉及的党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乡镇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均截止2026年3月。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作为选拔人选:

(1)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gwy法》第二十六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等基本条件中规定的具体情形。

(2)政治上不合格特别是“两面人”;被剥夺政治权利,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且影响期未满,以及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被立案侦查;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涉黑涉恶涉霸,宗族恶势力、搞宗族派性,涉黄涉赌涉毒,组织、实施或参与邪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干扰、妨碍、破坏换届选举行为;拖欠、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等行为未整改到位,或有损害生态环境行为未处理到位;品行不端、道德败坏,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失信被执行人;曾被罢免或清理出村(社区)干部队伍,或曾被辞退的公职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合格,在现岗位上不胜任或履职意愿不强。

四、选拔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

金城江区:河池市金城江区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覃维幸

联系电话:0778-2112878

电子邮箱:jcjzzbgbg@hechi.gov.cn

邮政编码:547000

详细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

宜州区:河池市宜州区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黄光豪 

联系电话:0778-3188223

电子邮箱:zzb3188223@hechi.gov.cn

邮政编码:546300

详细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区直单位第二办公区

罗城县:罗城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梁丽婵

联系电话:0778-8219679

电子邮箱:gbg9679@163.com

邮政编码:546499

详细地址:河池市罗城县东门镇朝阳路169号

环江县:环江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 系 人:段小艳 

联系电话:0778-8821675

电子邮箱:hjhjb2026@163.com

邮政编码:547100

详细地址:河池市环江县江滨路98号

南丹县:南丹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魏姣玲

联系电话:0778-7232303

电子邮箱:ndxgbg@163.com

邮政编码:547299

详细地址:河池市南丹县城关镇民生街35号

天峨县:天峨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韩忠乾

联系电话:0778-7823588

电子邮箱:texwzzbgbg@hechi.gov.cn

邮政编码:547300

详细地址:河池市天峨县六排镇大桥路29号

东兰县:东兰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曾荟僡 

联系电话:0778-6339930

电子邮箱:dlzzb6329702@163.com

邮政编码:547499

详细地址:河池市东兰县陵园街65号

巴马县:巴马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谭虎

联系电话:0778-6221327

电子邮箱:bmxzzbgbg@163.com

邮政编码:547500

详细地址:河池市巴马县巴马镇新建路368号

凤山县:凤山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罗彩胜

联系电话:0778-6817470

电子邮箱:gbg6817470@163.com

邮政编码:547699

详细地址:河池市凤山县朝阳大道28号

都安县:都安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梁新英

联系电话:0778-5220117

电子邮箱:dazzb705@126.com

邮政编码:530700

详细地址:河池市都安县安阳镇大桥路33号

大化县:大化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黄花香

联系电话:0778-2432277

电子邮箱:gbg5823685@163.com

邮政编码:530899

详细地址:河池市大化县大化镇花锦路1号

3.报名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报名、个人自主报名的方式进行。本县(区)范围内的“五方面人员”只能在本县(区)参加选拔,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直接到本县(区)党委组织部报名,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只能在任职乡镇所在县(区)参加选拔,选调生、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只能在任职村或原任职村所属县(区)参加选拔。报名对象符合“五方面人员”中多重身份的,只能选择一种身份类别进行报名。

(1)组织推荐报名。由市、县(区)直各单位、各乡(镇)根据选拔“五方面人员”的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并征求个人意愿后,择优提出推荐人选,形成书面推荐报告,组织报名人员到相应县(区)党委组织部报名。

(2)个人自主报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包括区直、市直单位自荐人员),填写《河池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经本人所在单位、任职乡镇党委同意后,到县(区)党委组织部提交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名对象属“村党组织书记”的,须经所在乡镇党委审核同意。

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供打印好的《河池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等证件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1份,不再退还),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县(区)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按照规定的选拔条件和任职资格,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出现某一类别报名人数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少于选拔计划数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各县(区)可将剩余名额酌情调剂到其他类别。

本次选拔将资格审查贯穿于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个人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任用资格。因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的单位或个人,将追责问责。

(三)组织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县(区)党委具体实施。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基本素质与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笔试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公布笔试成绩。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公布本县(区)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四)组织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根据每类人员计划选拔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同一类别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统一公布,由县(区)党委组织部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参加面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按人员类别进行分类面试。严格实行考官、面试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面试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各县(区)根据计划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五方面人员”同一类别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县(区)党委组织部参照《关于修订〈gwy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gwy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调整gwy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患有重大疾病等影响正常履职的,取消选拔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县(区)党委组织部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除到所在单位考察外,还要结合人选类别适当延伸考察,其中,选调生、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既要到所在单位考察,还要到其任职的村及所在乡镇考察,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经体检和考察,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情形的,应从同一类别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出现某一类别通过人数少于选拔计划数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各县(区)可将剩余名额酌情调剂到其他类别。

(六)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根据人岗相适原则,研究提出拟选拔人选和任职岗位(拟任职人选尽量安排回原乡镇工作),经县(区)党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决定。

(七)任前公示

对拟选拔任用人选和岗位安排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审核同意后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按程序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原则上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和报考乡镇所在县(区)进行公示,选调生、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还要在所任职村及所在乡镇公示。对公示期间收到的问题反映和举报的,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进行核查。如核查发现确实存在问题的,一律取消选拔资格。公示有问题反映且影响任职的,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提交选举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把确定的拟选拔对象,按提名的岗位提交乡镇党代会、人代会按章依法选举。

(九)任职备案

换届结束后,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将大会选举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由市委组织部统一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管理使用

(一)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的乡镇班子成员,一般安排在原任职乡镇,原乡镇确实没有职数或岗位空缺的,县(区)党委可在本县(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到其他乡镇任职,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选拔资格。

(二)经选举当选的“五方面人员”,在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gwy登记,和其他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一样管理使用,当选后的第一个任期一般不调离本乡镇工作。

(三)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村党组织书记、非gwy和参公事业编制身份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经选举当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任期届满不再连任且没有担任其他gwy岗位职务的,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或者任期内有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其gwy身份不再保留。

(四)选拔“五方面人员”中,是乡科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县级党委要从严审核把关;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同等层次职务)配偶、子女的,要报市委组织部严格审核把关。选拔对象和参与选拔工作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在选拔相关环节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gwy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市委组织部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或抽查。

六、有关要求

(一)为保证选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邀请市、县(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选拔中发现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泄密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三)各县(区)党委负责做好资格审查、考察等工作,若出现工作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及规定由河池市委组织部商各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河池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计划表(2026年).docx

附件2:河池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docx

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

2026年3月18日

为进一步树牢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拓宽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来源渠道,充分调动干部在乡村振兴一线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决定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以下简称“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

(一)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指乡镇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包括管理岗人员、专业技术岗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包括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包括街道事业编制人员。

(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指在任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换届选举的农村社区,不包括城市社区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换届选举的农村社区。

(三)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指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调生。确无符合条件人选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以往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中选拔。

(四)第一书记:指“十三五”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的党组织第一书记,包括现任的和曾任的。

(五)驻村工作队员:指“十三五”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的驻村工作队员,包括现任的和曾任的,以及此前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队员。

二、选拔计划

全市138个乡镇计划选拔154人安排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其中乡镇事业编制人员56人,优秀村党组织书记25人,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13人,第一书记37人,驻村工作队员23人(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选拔“五方面人员”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

2.人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gwy法》第十三条,《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十五、二十六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等规定的基本条件。

3.一般应当是中共党员。

4.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二)资格要求

1.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人选:应当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不含借调到县级以上单位工作、跟班学习时间),大专以上学历,近3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不超过48周岁(截止时间,进党委班子计算到2026年5月,进政府班子计算到2026年7月,下同),优先从符合条件的乡镇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

2.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应当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5年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按照换届时全国层面法定退休年龄延迟节奏,任职后原则上能够干满一届。

3.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人选:应当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其中,自治区直属机关选调生,应当到基层锻炼满2年,且在村任职至少满1年;市直机关、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选调生应当到村任职满2年;2018年前招录的选调生,应当在村任职至少满1年。上述人员,在村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应在称职以上且任职期满考核合格。

4.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人选:应当在村任满1个任期,并且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驻村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且驻村期满考核合格。

本次选拔涉及的党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乡镇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均截止2026年3月。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作为选拔人选:

(1)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gwy法》第二十六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等基本条件中规定的具体情形。

(2)政治上不合格特别是“两面人”;被剥夺政治权利,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且影响期未满,以及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被立案侦查;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涉黑涉恶涉霸,宗族恶势力、搞宗族派性,涉黄涉赌涉毒,组织、实施或参与邪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干扰、妨碍、破坏换届选举行为;拖欠、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等行为未整改到位,或有损害生态环境行为未处理到位;品行不端、道德败坏,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失信被执行人;曾被罢免或清理出村(社区)干部队伍,或曾被辞退的公职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合格,在现岗位上不胜任或履职意愿不强。

四、选拔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

金城江区:河池市金城江区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覃维幸

联系电话:0778-2112878

电子邮箱:jcjzzbgbg@hechi.gov.cn

邮政编码:547000

详细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

宜州区:河池市宜州区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黄光豪 

联系电话:0778-3188223

电子邮箱:zzb3188223@hechi.gov.cn

邮政编码:546300

详细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区直单位第二办公区

罗城县:罗城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梁丽婵

联系电话:0778-8219679

电子邮箱:gbg9679@163.com

邮政编码:546499

详细地址:河池市罗城县东门镇朝阳路169号

环江县:环江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 系 人:段小艳 

联系电话:0778-8821675

电子邮箱:hjhjb2026@163.com

邮政编码:547100

详细地址:河池市环江县江滨路98号

南丹县:南丹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魏姣玲

联系电话:0778-7232303

电子邮箱:ndxgbg@163.com

邮政编码:547299

详细地址:河池市南丹县城关镇民生街35号

天峨县:天峨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韩忠乾

联系电话:0778-7823588

电子邮箱:texwzzbgbg@hechi.gov.cn

邮政编码:547300

详细地址:河池市天峨县六排镇大桥路29号

东兰县:东兰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曾荟僡 

联系电话:0778-6339930

电子邮箱:dlzzb6329702@163.com

邮政编码:547499

详细地址:河池市东兰县陵园街65号

巴马县:巴马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谭虎

联系电话:0778-6221327

电子邮箱:bmxzzbgbg@163.com

邮政编码:547500

详细地址:河池市巴马县巴马镇新建路368号

凤山县:凤山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罗彩胜

联系电话:0778-6817470

电子邮箱:gbg6817470@163.com

邮政编码:547699

详细地址:河池市凤山县朝阳大道28号

都安县:都安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梁新英

联系电话:0778-5220117

电子邮箱:dazzb705@126.com

邮政编码:530700

详细地址:河池市都安县安阳镇大桥路33号

大化县:大化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人:黄花香

联系电话:0778-2432277

电子邮箱:gbg5823685@163.com

邮政编码:530899

详细地址:河池市大化县大化镇花锦路1号

3.报名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报名、个人自主报名的方式进行。本县(区)范围内的“五方面人员”只能在本县(区)参加选拔,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直接到本县(区)党委组织部报名,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只能在任职乡镇所在县(区)参加选拔,选调生、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只能在任职村或原任职村所属县(区)参加选拔。报名对象符合“五方面人员”中多重身份的,只能选择一种身份类别进行报名。

(1)组织推荐报名。由市、县(区)直各单位、各乡(镇)根据选拔“五方面人员”的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并征求个人意愿后,择优提出推荐人选,形成书面推荐报告,组织报名人员到相应县(区)党委组织部报名。

(2)个人自主报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包括区直、市直单位自荐人员),填写《河池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经本人所在单位、任职乡镇党委同意后,到县(区)党委组织部提交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名对象属“村党组织书记”的,须经所在乡镇党委审核同意。

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供打印好的《河池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等证件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1份,不再退还),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县(区)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按照规定的选拔条件和任职资格,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出现某一类别报名人数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少于选拔计划数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各县(区)可将剩余名额酌情调剂到其他类别。

本次选拔将资格审查贯穿于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个人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任用资格。因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的单位或个人,将追责问责。

(三)组织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县(区)党委具体实施。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基本素质与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笔试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公布笔试成绩。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公布本县(区)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四)组织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根据每类人员计划选拔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同一类别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统一公布,由县(区)党委组织部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参加面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按人员类别进行分类面试。严格实行考官、面试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面试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各县(区)根据计划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五方面人员”同一类别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县(区)党委组织部参照《关于修订〈gwy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gwy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调整gwy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患有重大疾病等影响正常履职的,取消选拔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县(区)党委组织部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除到所在单位考察外,还要结合人选类别适当延伸考察,其中,选调生、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既要到所在单位考察,还要到其任职的村及所在乡镇考察,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经体检和考察,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情形的,应从同一类别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出现某一类别通过人数少于选拔计划数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各县(区)可将剩余名额酌情调剂到其他类别。

(六)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根据人岗相适原则,研究提出拟选拔人选和任职岗位(拟任职人选尽量安排回原乡镇工作),经县(区)党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决定。

(七)任前公示

对拟选拔任用人选和岗位安排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审核同意后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按程序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原则上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和报考乡镇所在县(区)进行公示,选调生、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还要在所任职村及所在乡镇公示。对公示期间收到的问题反映和举报的,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进行核查。如核查发现确实存在问题的,一律取消选拔资格。公示有问题反映且影响任职的,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提交选举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把确定的拟选拔对象,按提名的岗位提交乡镇党代会、人代会按章依法选举。

(九)任职备案

换届结束后,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将大会选举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由市委组织部统一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管理使用

(一)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的乡镇班子成员,一般安排在原任职乡镇,原乡镇确实没有职数或岗位空缺的,县(区)党委可在本县(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到其他乡镇任职,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选拔资格。

(二)经选举当选的“五方面人员”,在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gwy登记,和其他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一样管理使用,当选后的第一个任期一般不调离本乡镇工作。

(三)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村党组织书记、非gwy和参公事业编制身份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经选举当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任期届满不再连任且没有担任其他gwy岗位职务的,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或者任期内有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其gwy身份不再保留。

(四)选拔“五方面人员”中,是乡科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县级党委要从严审核把关;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同等层次职务)配偶、子女的,要报市委组织部严格审核把关。选拔对象和参与选拔工作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在选拔相关环节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gwy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市委组织部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或抽查。

六、有关要求

(一)为保证选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邀请市、县(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选拔中发现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泄密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三)各县(区)党委负责做好资格审查、考察等工作,若出现工作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及规定由河池市委组织部商各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河池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计划表(2026年).docx

附件2:河池市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docx

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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