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西(来宾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体检公告
2026-08-06 17:13:55 来源:广西人才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6年广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来宾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的对象
2026年广西(来宾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面试工作已于8月1日全部结束,我市已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权重为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权重为总成绩的6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来宾市各县(市)三支一扶办负责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参加体检。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一)集合时间
2026年8月8日(星期六)上午7:00-7:30
(二)集合地点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绿源路329号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楼三楼会议室。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2026年广西(来宾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于体检当天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如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参加体检,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在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执行标准严格参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gwy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
考生对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的30分钟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当日、当场复检的结论得出后,不能择日或另选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
(一)体检费用由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承担,均不包含进一步检查所需的费用。复检、复查项目费用由体检医疗机构按规定向考生收取,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体检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次年起不得再报考广西“三支一扶”计划。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来宾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427565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1:2026年广西(来宾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2026年广西(来宾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体检须知
来宾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6年8月5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6年广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来宾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的对象
2026年广西(来宾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面试工作已于8月1日全部结束,我市已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权重为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权重为总成绩的6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来宾市各县(市)三支一扶办负责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参加体检。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一)集合时间
2026年8月8日(星期六)上午7:00-7:30
(二)集合地点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绿源路329号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楼三楼会议室。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2026年广西(来宾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于体检当天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如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参加体检,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在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执行标准严格参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gwy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
考生对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的30分钟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当日、当场复检的结论得出后,不能择日或另选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
(一)体检费用由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承担,均不包含进一步检查所需的费用。复检、复查项目费用由体检医疗机构按规定向考生收取,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体检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次年起不得再报考广西“三支一扶”计划。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来宾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427565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1:2026年广西(来宾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2026年广西(来宾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体检须知
来宾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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